12月22日,中央网信办、中央宣传部、国务院办公厅等17部委公布了《关于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入选名单的公示》。《公示》指出,根据《关于组织申报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的通知》,中央网信办、中央宣传部、国务院办公厅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税务总局、中国银保监会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家能源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对各地、各单位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评审。
现将入选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。名单中各试点单位(地区)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,严禁借区块链创新名义进行炒币、挖矿、非法集资、洗钱、传销和炒作宣传。

综合性试点单位(地区)中,主要包括北京市海淀区、上海市静安区、浙江省杭州市、重庆市渝中区等15个试点单位(地区)。“区块链+制造”特色领域试点中,主要包括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、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、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15个试点单位。“区块链+能源”特色领域试点中,主要包括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11个试点单位。“区块链+跨境金融”特色领域试点中,主要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、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等4个试点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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